1月22日,机关党工委向机关各部门发送《关于面向我校教职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教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密切关注本部门职工流动情况,关心他们的健康状况,并掌握本部门寒假期间往来武汉的教职工信息并上报。
1月26日,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关于做好近期校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机关教职工健康安全,严防、控制疫情在机关、学校的发生或蔓延,引导教职工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结合机关实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机关党工委面向全机关发布《关于做好机关教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