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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基建处党支部联合举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从请示报告制度谈起”辅导报告会

发布日期: 2024-06-28   浏览次数 51

       6月26日,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基建处党支部联合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辅导报告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程静作题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从请示报告制度谈起”的辅导报告。各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教务处党支部、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党员线上列席。报告会由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勇主持。

       程静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出发,结合丰富的史实,生动呈现我们党请示报告制度的发展脉络,辅以案例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新解读,阐述了在具体工作中应该如何做到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程静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措施,既是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是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确保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安排。她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是束缚下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意味着允许下级消极怠工,也不能成为下级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严格请示报告的同时,不能忘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把该尽的职责履行好、该挑的担子挑起来,形成一级有一级的担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财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陆智萍在交流学习体会时表示,通过本次报告,不仅全面了解了党的请示报告制度,而且启发了广大管理服务部门同志们要立足岗位,深入思考如何通过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形成工作闭环。

       刘勇在发言中表示,专题报告既具有理论高度,又具有实践深度,对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刻地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希望与会党员同志要深入学习领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为部门和学校的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