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机关委〔2013〕3号
机关青年联谊会理事会:
你会3月29日所报《关于调整机关青年联谊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推荐意见,批准增补或替换部分理事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增补副会长2名:高伟(科技处)、李芸(学校办公室);
增补秘书长1名:孙振华(机关党委);
增补其他理事3名:朱健(附小)、张华瑞(教务处)、鲁玲(财务处)。
下列同志不再担任机关青年联谊会理事会成员:叶俊、许芹、田庆芳、王晓红、朱泓。
特此批复。 机 关 党 委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