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机关委〔2014〕14号
财务处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财务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
同意你支部的选举结果,批准王芝容、郑琳琳、鲁玲组成财务处党支部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同意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分工,批准王芝容同志担任财务处党支部书记,郑琳琳同志担任组织委员,鲁玲同志担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