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机关委〔2015〕15号
学校办公室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学校办公室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
同意你支部的选举结果,批准由李芸、汪海、谢阳薇、冯舸四位同志组成学校办公室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
同意支部委员会的分工。批准李芸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汪海同志担任党支部副书记,谢阳薇同志担任组织委员,冯舸同志担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