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机关委〔2015〕18号
财务处党支部:
你支部所报《关于财务处党支部增补组织委员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
同意你支部增补支部委员一名;
同意你支部的意见,批准朱圣巧同志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