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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 2024-04-19   浏览次数 10

       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4月17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在闵行校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王淑仙领学。

       王淑仙从《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总体考虑、主要框架和内容、六大亮点及《条例》全文等方面带领大家进行了学习。

       支部党员们围绕《条例》以及如何开展党史学习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表示,今后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养成一种日用而自觉的习惯,真正将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为指导工作学习、推动事业发展的思想利器,将深学、细学落地在日常工作岗位上,落地在资产管理的工作目标达成上,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卓越管理,切实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融双高。

       王淑仙在总结时强调,目前国际形势异常复杂,两个“百年大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世界的未来和走向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正是在这一大的背景下,中共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今后支部要把党史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落到实处,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